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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巨头频陷“隐私门”:用户信息如何不裸奔?


浏览量:304 作者: 发布于 2022-09-23
新年伊始,bat在用户隐私方面均遭质疑:吉利董事长李书福在公开场合表示“马化腾肯定天天在看我们的微信”;刷屏朋友圈的支付宝账单中以极不显眼的方式诱导用户默认了......

新年伊始,bat在用户隐私方面均遭质疑:吉利董事长李书福在公开场合表示“马化腾肯定天天在看我们的微信”;刷屏朋友圈的支付宝账单中以极不显眼的方式诱导用户默认了对芝麻信用的授权;江苏消保委针对百度涉嫌违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提起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三起事件密集发生,且涉及的均为互联网巨头。这反映出一个愈加清晰且难以否认的事实:巨头尚且如此,整个互联网行业对用户隐私的保护情况实在堪忧。

用户隐私问题由来已久,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大潮面前,普通用户在享受了便利的同时,隐私的泄露和被侵犯似乎成了一种无法避免的“代价”。从最初形形色色的电话推销、电信诈骗,到大数据时代收集用户信息的方式更为隐蔽,用途也更加广泛,“被授权”时有发生,让消费者不知不觉中踩进了不少坑。在用户和互联网企业的博弈中,用户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一些人尚未意识到这个问题,或者说在没有明显的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并不那么在意这个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姑息了企业漠视隐私的行为。

此外,各公司获取用户信息种种手段也值得商榷,其中颇具争议的是关于用户知情权的问题。此次支付宝账单事件引发公众声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关于《芝麻服务协议》的“被授权”。刻意缩小字号并将协议置于不显眼处,没有展示具体条款且默认勾选认同,大有生怕被别人知道之态,实在令人防不胜防。除了这一典型案例外,用户们在安装各类app时所被要求的读取联系人、短信、图片,获取存储权限、地理位置等,大多未被告知获取这些信息的用途。在互联网企业将大数据作为一种战略时,种种数据挖掘、用户行为分析成为热门,而作为数据来源的用户,似乎并没有什么机会和有效方式来抵抗。

无论按理还是按法律,用户的隐私都神圣不可侵犯。《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也做了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交易管理办法》中,也有经营者应当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但不难看出,目前多数互联网公司的做法,与各项规定都有出入,更难言企业自律和道德规范。

互联网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为用户带来了另一种焦虑。某些商业巨头从衣食住行全方面掌握海量用户的数据并授权给第三方,很可能给用户带来不利的影响,而网络上个人信息倒卖甚至已形成利益链条,网络隐私保护依旧任重而道远,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为网络隐私的保护带来很多新的课题和挑战,需要法律设计不断更新,细化各项针对隐私的条文,赋予其更多针对互联网的内涵。同时还需建立惩戒机制,对典型事件进行惩处。要建立监督机制,鼓励用户参与到“隐私保卫战”中来,集公众之力保护个体的切身利益。毕竟,商业道德的约束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仍然稍显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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